Thursday, March 13, 2008

神啊!版权所有!

我记得曾经在报章上看过两则新闻。

在武侠电影中常是武林坐第一把交椅的嵩山少林寺要把“少林”申报版权,免得其他人滥用。我想大家都不期望在旅游区看见“少林烧烤”,“少林茶餐室”,“少林保龄球”。

杨州炒饭现在应该是非常出名吧!连在外国的华人餐馆都可以吃到杨州炒饭。听说扬州政府要申请版权,其他人不能乱把杨州炒饭放进他们的餐牌里。

全世界都知道“阿拉”就是意指上帝,甚至在阿拉伯酉长国,埃及都通用。可是好笑的是有一个你我都认识的政府,除了国教之外,其他宗教一律禁止使用“阿拉”。

官老爷们声音洪亮,高压手段把这个字眼私有化,连版权也懒的去申请。这也不能怪罪官老爷,他们这班老人家哪里懂什么是 copyright,也许他们藏在家中的盗版 DVD 比其他人都来得多呢!

“阿拉。。。妈,我有没有说错话?”(噤声)

原载日期: January 28, 2008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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